23.3.11

微型贷款


如何协助弱势群体摆脱贫困是社会不可忽视及遗忘的课题。

如果不是新闻见报,或是逢年过节各商业机构及社团主办扶贫援助活动,相信普罗大众可能还不知社会深处一角其实还躲藏着许多需要我们协助渡过难关的群体。不露面并不代表他们不需社会关怀,而是因为他们可能资讯不足或无从如何得到援助。

严重的是,政府福利援助金的申请者年龄有趋向越年轻化,这显示国民贫富悬殊日益严重。例如,雪兰莪拥有520万人口,家庭总收入低于千五令吉占了三成人口。而低收入家庭个案中,家庭支柱年龄小于五十岁的就占了约四成。申请者除了年轻化,也发现一些实际上拥有劳动能力人士放弃寻找工作机会,而选择向政府领取援助金渡日。

我把这些主要弱势群体再细分为,

1. 70岁以上,失去子女依靠,或没有子女的单身/结婚年老长者。
2. 50岁以上,失去子女依靠,或没有子女的单身/结婚长者,但有工作能力。
3. 50岁以上,体弱多病且无法工作的单身人士。
4. 年老,障碍人士。
5. 年轻,障碍人士。
6. 长期失业人士。
7. 城市Kampung里没有受教育,缺乏掌握工作技巧的马来中年/妇女。
8. 低教育水平家庭,没有人聘请,从事低薪工作 (如扫街, 清洁) ,主要是印度人群体。
9. 嫁/娶马来西亚公民的外籍劳工家庭。不管是合法或非法,他们的孩子尚失许多公民福利,家庭负担重,主要来自印尼。
10. 其他特殊状况。短期内失去工作能力,但随着危机的复原,可在未来恢复正常生活和经济水平。

从中可以了解,其实仍然拥有劳动能力的群体,2、5、6、7、8、9类。

当然,大部分个案也因为不符申请资格而被拒绝。

其实,他们因为普遍受到社会歧视与白眼,没人愿意聘请而逐渐感觉自卑,最后导致不愿再尝试而转向政府申请福利金。但是,政府的拨款有限,如此太多人申请,将使从申请、审核到福利金下放的程序和时间就耽搁了。最终,真正需要关怀的可能来不及得到援助而陷入困境,甚至赔上生命。因此,福利金的拨款应该更谨慎和有效应用在1、3、4类年老体弱失去子女依靠的长者、残障者和长期严重病患者。

至于这群被忽略的劳动人口则应另得到政府的重视,协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并分享经济发展成果。雪兰莪民联政府在三月推行的微型贷款计划(Mimbar, Program Mikrocredit Miskin Bandar),就是一个值得学习的财富再分配政策。它没有银行高利息也无需担保人和抵押,这些都是弱势群体所缺乏的贷款条件。有句俗语“给你鱼吃,不如教你如何钓鱼”,正是灌输这群弱势可通过这笔两千至两万不等的贷款,去实现创业和寻找生计。

当然,“创业”不意味马上大搞特搞做大生意,毕竟他们教育水平和技术条件尚有差距。所以,通过贷款前的短期培训后,他们可从小本生意开始,容易的创业包括摆摊卖食物,如椰浆饭、饮料和糕点。虽然一天赚不多,但至少可以减轻家庭负担与压力。在甘榜或新村有空地居民,也可利用贷款购买一些木材和铁丝网、饲料,开始时买几只鸡鸭饲养,鸡鸭除了可以生蛋也可以变卖,从中慢慢累计盈利,到最后甚至开了小型农场也说不定。生活条件尚好的档口熟食小贩,则可通过贷款融资开间小店,自己做起老板。

或许有人质疑,看似简单作业和低成本又何必去贷款呢?但对于贫穷者而言,一天三餐的解决几乎都成问题的时候,要有额外储蓄,就算是五百令吉也是难如登天。所以,微型贷款可协助弱势群体自立门户,再从中吸取部分盈利成为储蓄与投资累积财富,以便使他们与下一代逐步脱离贫困圈子迈向中产阶级。

星洲日报 23/03/2011

3.3.11

贿赂

今天早上在住家附近享受美味早餐的当儿,
档主向食客们告知市议会的执法官员正在“写单”,
我的车就泊在巴士站前,理应会被告知“妨碍交通”。
官员在巴士站徘徊了很久,始终没有动手,
我想十之八九他想准备要我“寻求他的帮忙”,
我不慌不胀得继续享用我的美食,
在我心里是没有打算出去移走我的车子,
更没有打算“寻求他的帮忙”,

因为,我已准备到市议会缴付罚款。
我不喜欢人家“要挟”我。





















哪里知道,可能太阳猛烈,
他在5分钟之后就不见踪影了。
整个商业区的车子,
几乎全部没有缴付停车费的,却没有汽车因而“接单”。
毕竟根据“行规”,缴费机不能操作就不需给,
缴费机远离泊车范围太远也就不需给。
但是,他应该没有什么理由不写单给我。

就如去年在Subang Jaya 15区吃麦当劳,
车子也因为“妨碍交通”而被拖,
同样地,我依法缴付了百元罚款,
因为我承认这是我的错误。
我认为,我的“善款”如果“托付”市议会,
至少可能善款中的一丁点,
会被善用于地方上的发展,
而Subang Jaya市议会一向非常有效率,把地方管得很好。
如果“寻求官员协助”,只会一味“养虎为患”。

在我的经验中,
许多人会埋怨这个国家官员非常贪污,
却又爱恨不得,
往往牵涉的是自己,犯错的那一个,
就会变得什么都不重要,
贿赂的念头就起来了,
最后“社会事小个人事大”,低着头皮“寻求协助”。

不喜欢贪污,且又纵容贪污,就显得十分矛盾。

就如,明明是自己的店面不干净而被开罚单,
或者因为没有执照非法营业而被开罚单,
都会找上政治人物,希望能够“帮帮忙”。
如果有理有据证明那是误判,至少还可以伸张正义。
但是,有错在先还想猫哭老鼠假无辜,
那就是胡乱“消费”正义,浪费时间。
就算要求情,理应也是市议会,
而不是议员服务中心。

但是,许多人被说服不了,
就会乱发脾气,在敌营面前狗屁不通,
说某政治人物无能,投他又不做事云云,
在群众散播情绪,
就好像变得政治人物“吃少他的”,不卖他账。

人民的思维必须改变,
正如槟城首长林冠英说道:
“人要独立自主,国家尚且一样。
人的立场需要一致,
国家在肃贪的立场何尝不是一样?
最看不惯的,
就是眾人对贪污的坦然接受程度。
为甚么人民可以忍受贪污?
”



















讨厌贪污,却又看得惯贪污,标准何在?

“有人在朝好办事”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现在应该是“懂得依法好办事”。
只要根据程序,根据法律,
若每个人向收贿者说不,
就不需走冤枉路给冤枉钱。
知错能改,买个教训警惕自己,
总好过纵容这群“土徒”,
毕竟当街要钱,
也与真正的匪徒没有什么分别。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
缴付30元贿赂金(学生价)和100元罚款的差别。
贿赂金过后如何被个人“善用”,
能否协助国家的GDP成长,无人知晓。
但是罚款的流向,
或许会流入国库最后还是回到人民的发展上。
(会否妥善利用就另当别论)
其实,无论是交警或各区市议会,
现在都有罚款折扣制,
越早缴付罚款得到的折扣就越多,
可能甚至还便宜过“贿赂价”。

为了国家前途,
个人就显得渺小,社会才是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