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12

最低薪金制(4)


我国基层劳工薪水偏低是不争的事实。过去十年, 马来西亚生产力成长为6.7%,但员工薪资增长只有2.6%,付出与所得不相符合,若与企业盈利增幅相比,那就更加相距甚远。打工族为财团辛劳一辈,却未获分享经济成果。假使我国继续维持现状停滞不前,厂商不思进取、持续依赖低薪资非熟练劳工从事低端工业,只会在中等收入陷阱里越陷越深,到时科技创新不及先进国家,论廉价劳动生产也无法媲美区域新兴国家,政府、资方和劳工最后皆为输家。

在这个全球化、国与国之间高度竞争的时代,马来西亚走向何方,如何突出自己的优势打造一个永续发展与经商环境,的确需要当政者认真思考。目前迫切需要的,便是解决社会发展的不平衡,重新检讨国家财富与资源的有效分配,消除日益扩张的贫富差距。

落实最低薪金制势在必行,而且必须得到法律保障。最低薪金设定的目的,是提供低收入群体基本的福利保障,以维持一个劳工家庭的生活。但另一方面,政府须兼顾资方的可承担能力,也得辅助厂商进行技术提升,使国家经济转型。所以,政府必须谨慎设计及执行整个计划,确保政府在保护基层劳工的目标得到实现同时,也能把所有足以影响劳动市场和我国经济竞争能力的负面影响减至最低。

最低薪金会否如一些政客所说将令国家、厂商破产,目前言之过早。国阵嘲讽民联,也不过五十步笑百步。资方对此表达忧虑,固有本身考量,也可能因为最低薪金制的具体细节仍不明朗,不论是国阵版的还是民联版。

然而,民联引述世界银行的分析报告足以佐证最低薪金制给我国经商投资带来的负面影响,其实极其微小。相反,市场壁垒、贪污、生产技术与税务等,才是主因。许多已经落实最低薪金制的国家与地区,也证明它并不会给市场带来巨大的损害。

2011年,香港开始实施最低薪金制,在过去一年里,“预言家”们的裁员潮非但没有发生,反而降低失业率,鼓励了更多就业,尤其是中年就业人士有上升趋势。通货膨胀固然有,但并非主因,与地产霸权、原料价暴升、人民币升值导致商家所需承担的额外成本相比,薪金调整只是小巫见大巫。

从香港个案中,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第一,它能鼓励更多就业,除了鼓励妇女与中年人士重新投入劳动大军,也保障“非正规劳工”(Informal Workers)权益,尤其是被社会边缘化或处于就业与失业边缘的一群“非正规劳工”向来不获雇主依据法定合约聘请,多为自由工作性质,学历低,工作待遇与福利恶劣,主要在矿业、建筑业、农林渔业从事初级生产为多。

第二,政府可通过全方位的措施与配套,援助中小企业渡过缓冲适应期,尽量减低它给市场带来的通膨效应。比如税务调整、水电运输补贴、原料采购津贴等。在执行方面,则有必要针对各行业与地域差异,采取伸缩性与逐步调整,直至划一薪资水平。比如服务业和依赖密集劳工生产的制造业,双方在劳工、成本与生产结构皆有不同。国内各州经济活动与对各类人力资源的需求同样也不尽相同。

总的来说,我国劳工市场必须来个彻底改革,这似乎取决于大选后新一届政府的改革诚意过于依赖廉价外来劳工,才是导致我们在经济上无法寻求突破瓶颈的根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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