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府於晚近几年在社会住宅政策及兴建进度上裹足不前,缺乏兴致,我想这很大可能与历史过去的国民住宅(公共住宅)政策失败有关,害怕重蹈覆辙,尤其是在70末期至80年代,因为世界经济的不景气,导致当时许多国民住宅面临滞销危机,也造成政府在公共财务上的一定压力。因此,政府期循序渐进修整当时的国民住宅政策,除了放慢国民住宅的兴建速度,也在后期打算一劳永逸摆脱有关负累,完全开放国宅承购对象限制与增加优惠条件,促使国家角色在房地产领域退位,进而转向市场导向,使当时的国民住宅政策黯然宣告结束。
房价高居不下,社会住宅存量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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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国社会住宅比例 |
在此政策面上,中产阶级仍算可以勉强负担得起一般的房屋住宅,但对于众多弱势群体或低收入家庭而言,能够拥有一栋属于自已可以长期居住,那怕只是一个小房子,也是天方夜谭。所以,这群“弱势住户”,也只能长期过着租屋的生活。但国家的公共出租住宅仅占全国住宅存量比率的0.08%,且多以在台北市为主,显然不足以应付所有的“弱势住户”需求,而住宅补贴政策体系比过去逐渐萎缩,也代表着能接获政府辅助的弱势住户对象也相对减少,最终导致他们必须往政府体系意外的资本或地下市场寻找勉强可负担得起的出租房子,除了需要面对昂贵的租金剥削,也可能因为居住周遭的恶劣环境,而影响生活的品质与健康。譬如,过渡拥挤、违章建筑、住宅品质不良。
根据社会住宅推动联盟的分享报告,目前“平价住宅”为台北市弱势人口最集中的住宅类型,惟仅存1,500户左右,且大部分住户获得永久居住的权利。“国民住宅”的业务陆续在2000年以后停办,目前已与一般住宅无异,尤其是地点优越的转售价格,往往高于管制售价、甚至翻倍,已经失去照顾弱势家庭的意涵。而现有的“出租国宅”数量有限,若未具备特殊优待身分者,通常需等待数年。这足以显示,社会住宅的供应量明显与需求不符,等待救助的低收入家庭远远比预期中来得多。
因此,在基于政治与选举压力之下,中央政府原订计划推出以出租为主的“合宜住宅”,再交由地方政府推动。而台北市则旧瓶新装,推出“公营住宅”,拟定“在2014年进入规划、设计、施工或完工之户数至少达4,808户”,中长期政策目标则是“达到台北市住宅存量之5%”。此外,台北市政府也计划扩充租金补贴资源,并把市场的空余屋转为出租住宅。而在另一方面,市政府也提供补助给民间非营利团体,以便协助弱势租屋者在市场上寻找合适房子。
或许,“政府提供给弱势住户的出租房子严重缺乏”,已是政府与民间代表所共同认知的,但在政府的政策与执行力面上,问题就来了。我的怀疑是,无论是“合宜住宅”,抑或“公营住宅”,在当下资源有限的情况之下,中央政府或台北市政府的针对性施政目标是否正确?政府所提出的辅助措施(如租金补贴等),是否具备永续条件?与其长期耗资补贴,为何不要索性动用资金兴建好几栋的廉价出租楼宇?需要依靠民间非营利团体来协助弱势群体寻找房子,例如崔妈妈基金会的存在,是否也凸显或暗示着,政府在此方面的工作进度与努力长期不足?台北市已算是各级政府中,对居住政策着力最多者,那么,其他县市政府在此方面的著力,不就是更加惨不忍睹吗?
上述种种问题的浮现,主要原因或许只有一个:显见政府过去没有政治意愿提出积极之住宅政策、制度及预算支援,也缺乏一个专门负责房屋与出租的部门机构,以至社会住宅政策无法有效执行。
谁是现今社会住宅政策之下的受惠者?谁又被彻底忽略了?
为了回应选民在选举时所提出的诉求,中央政府与台北市政府相继推出了“合宜住宅”与“公营住宅”,但有关计划明显是以青年家庭为主。就以“公营住宅”为例,90%保留给20至45岁的青年家庭,也相当等于是正值事业冲刺期的中产青年。然而,这群中产青年,即使没有能力在短期之内顺利购买到心意的房子,但也至少能够承担得起稍微昂贵或舒适的出租房子。在政府有限的资源下,是否应该重新检讨有关计划的针对性目标?为何不优先保留给挣扎在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或家庭住户?
而在这里提及迫切需要接受援助的弱势群体或家庭住户又是何者呢?崔妈妈的网页就写道:
……贫穷现象反映出整个社会结构的问题,在贫穷人口组成中,可以发现这个社会弱势族群的组成:老、病、残、单亲、以及阶级、性别、族群中的弱势者,虽然属于这些弱势群体的人口不见得都非常的贫穷,但多半是买不起房子的人,是租屋市场最容易被歧视的一群人,没有平等的管道去取得合适的住宅,没有稳定的居住保障……(陈怡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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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台公有出租国宅 |
崔妈妈基金会针对台北市与新北市低收入户服务个案的调查发现,低收入户家户人口数多,承租房屋多以住家型态为主。但是,台北市低收入户承租住宅租金偏高,因多以承租住家为主,较难在市场找到租金便宜之住宅。这些低收入户因此被迫选择比较便宜且负担得起,但生活品质与卫生环境却相对不友善的住处——因为拥挤,或谋求一个简单的栖身之所,所以被迫违章改建,扩大住处空间,最终不断陷入住处环境日益恶劣的恶性循环当中,也破坏了整个城市的街景面貌。
而上述种种是否也在政府的施政考量之内呢?再回顾中央政府与台北市政府对社会住宅所提出的落实政策,我的怀疑点在于:上述一揽子的措施并没有解决现存的结构性问题,充其量不过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短期止痛方案。我的考虑是:
第一,政府的政策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第二,它是否能让中下层级的低收入家庭人口直接受惠受益?
第三,它是否能为这些弱势住户打造一个社会安全保护伞?
他们需要的,仅仅是一个有屋顶遮蔽的地方而已吗?
不是。这并不足够。提供适量且低廉的出租社会住宅只是“社区扶贫”之下的一项工具手段,它并不应该是政府的最终目的。那么,政府在这方面的理想角色扮演又是什么?
—— 协助并确保他们脱离贫困的恶性循环圈子。
首先,我们已经知道,因为政府提供的社会住宅有限,导致他们需要在外寻找房子,尽管他们当中有许多获得政府的生活补贴,但是,这些补贴或他们工作的所得,有大部分都被迫需要拿去缴付房租或贷款,间接导致他们能够用以作为生活基本开销、或提升生活水平的可支配所得(Disposable Income)就变得相对有限,在这种长期一生只为“租金”卖命奔波的情况之下,他们只有永远活在贫困的阶级圈子里头。
| 韩国社会住宅 |
小结 —— 让小市民过着“有尊严的生活”
崔妈妈基金会的网页提到,根据2004年联合国住宅权计画,每个人皆应取得平等的住宅资源,以及稳定的居住保障。换言之,弱势群体或低收入家庭,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有屋顶遮蔽的居所环境,而是“有尊严的生活”。让每一位平民百姓,不分你我与肤色,过着平等、公平且有尊严的生活,乃是政府施政起码需达致的最基本目标。对于社会住宅的未来施政面向,中央与县市政府必须拿出具体的诚意与政治意愿,进而加以落实与推动,而非把之视之为选举时的大萝卜,或当作是房地产商给予的施舍。提供充足的社会住宅只是一个手段,而真正要达致的目标,是使中低下阶层得以脱离贫困圈子,借此拉近国家的贫富悬殊鸿沟,让每一位平民百姓皆可公平享有国家在经济发展下所收获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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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1. 崔妈妈基金会
2. 社会住宅推动联盟









